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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 2023-10-20 10:46
  • 来源: 蓝山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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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就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强调“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2022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2023年7月13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9,明确提出人民政府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及服务清单制定发布具体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蓝山常住人口448828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50970人,占总人口数的11.36%,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制定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及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落地,有利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9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本文件。

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民政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实际,起草了《蓝山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初稿)》,并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室进行了专题讨论,并根据讨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816日至821日,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书面征求了19家直部门以及14个乡镇意见,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后,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蓝山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初稿)》4月25日,根据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开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和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摸底94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文件,并采纳了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文件共14条具体措施。

1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出24条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及支付责任并抓好组织实施。

2、部门联动建立动态工作机制。组织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落实现有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

3、提升认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用房计划。

4、提升农村养老水平补齐短板。加大资源整合和场地利用,打造“四助五有”(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农村养老体系。

5优化布局突显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前,县区至少有1所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所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失能照护机构,2-4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4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6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县域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县级统筹统管”。

7、整合资源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康复、照护、护理床位比例。

8、结合实际重点推进助餐服务。统筹相关资金对助餐服务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扶持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或者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9、创新思维深度推进智慧养老。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

10优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将养老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予以保障。

11加强统筹切实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等政策。

1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当地实际在乡镇、村合理开发为老服务公益性岗位。

13、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处突能力。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风险预警排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置力度。

14、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督导落实。加大考核激励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文件主要特点

1注重老年人基本需求。推行老年人助餐服务统筹相关资金对助餐服务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扶持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或者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2为老服务内容更丰富更全面。24条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根据老年人类型,分别对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特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等群体进行了分层分类给予护照服务、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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