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提高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重新制定了《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蓝山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蓝山县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优惠政策》(蓝政府办发〔2018〕9号)和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对原有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几经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方式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县级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蓝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蓝山县司法局书面反馈了审查意见,无修改意见。《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已经第7次县委常委会、第2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共十三条,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二为总则部分,说明优惠政策起草的意义和适用对象范围。
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为优惠政策奖励部分,明确优惠的对象奖励标准、方式及评定程序,及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十三条为附则部分,对《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中的相关指标、解释权及效用范围进行说明。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较2018年出台的优惠政策相比,政府给予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更大,减轻了企业的投资压力,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违约责任。对于政府的奖补资金实行“双控”,确保项目更快更好落地建成。
五、新老政策差异
新优惠政策是依据我县目前发展的情况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容积率、兑现奖励政策的比例和时间、违约责任、报名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