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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等,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决定对永州盛海源纺织有限公司等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的7台锅炉(详见附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使用单位(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馈,逾期将作注销处理,设备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同时作废。
联系电话:0746-2226167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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