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名称 |
蓝山县工商业联合会 |
公共普法内容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
本部门法律普及内容 |
重点宣传普及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反垄断法、 广告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蓝山县人民政府非公经济(工商联)专栏 蓝山县委统战部“同心蓝山”微信公众号 |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赖艺芳 |
责任部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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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蒋楚英 |
责任单位名称 |
蓝山县工商业联合会 |
重点普法任务 |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单位非公经济(工商联)专栏和县委统战部“同心蓝山”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蓝山县“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10.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年内开展学习不少于1次。 11.以《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刑法》和税法为重点内容,举办一期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班。 12.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加强对所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的法治培训,年内开展普法讲座不少于2次。 13.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