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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教育局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2026-08-29 21:31
  • 来源: 蓝山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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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教育局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有效防范消费风险,县教育局特向各位家长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审慎遴选培训机构,防范培训消费风险

请树立科学育儿理念,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杜绝盲目跟风报班。确有培训需求的,应当充分尊重孩子意愿,以培养兴趣特长为出发点,做好三项核查:

一查办学资质。合规校外培训机构须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请自觉抵制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黑机构”。

二查规范合同。缴纳培训费用前,务必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关键条款,缴费后妥善保管缴费票据。

三查缴费方式。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单次缴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线上缴费,严禁向机构私人账户转账,警惕“充值赠送”等超期超额收费陷阱。

二、厘清培训托管边界,区分两类机构属性

校外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面向学生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类等教育培训活动;托管机构须办理营业执照,提供学生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服务,严禁开展学科及各类有偿培训。请各位家长正确区分两类机构,托管服务不等同于校外培训,不可替代合规培训机构。选择托管机构时,应核验其营业执照;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还须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意场地消防、食品安全等保障条件,警惕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幼小衔接、学科辅导等培训行为。

三、强化协同共治监督,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如发现无证办学、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节假日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县教育局举报。

举报电话:蓝山县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股0746‑2213212

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祝您的孩子学业进步、健康成长!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蓝山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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