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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答网民关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否互转”的留言
  • 2023-03-31 10:18
  •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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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达州的网民“明”(手机尾号5436)说:我们来自农村,在农村缴农保多年,后来到城里工作,又改缴社保,但是社保和农保不能合并到一起,社保总年限不够,农保总年限还是不够,最后只能无钱养老。希望出台相关政策,能够合并到一起,让我们老有所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复: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办理衔接。根据2014年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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