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主汛期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县环保局及时快速部署,确保有效应对。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结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涉重和涉危废企业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二是严格应急值守。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应急人员值班制度,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提前做好人员、物资、仪器、车辆等应急准备工作。如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快速赶赴现场展开监测和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汛期防护期间,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涉及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跨界污染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突发环境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一律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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