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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会
  • 2011-11-0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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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11月9日上午,我县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德校,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素萍,副县长赵七秀出席会议。县卫生局、农合办、各乡镇(办事处)、国有农林茶场、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素萍主持。

    会上,副县长赵七秀对我县今年前三季度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我县参合农民达32.47%万人,参合率99%,共筹集新农合基金7287.63万元,其中农民自缴970.17万元,部门资助3.99万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共补助6313.47万元,筹集基金创历史最好水平。由我县率先提出的“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成为了全省及至全国医改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市委、市政府对蓝山模式高度肯定,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广蓝山县“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改革经验。县卫生局局长吴友忠宣读了《蓝山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据悉,2012年度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240元/人,筹资总额增加到290元/人/年。会上,各乡镇(办事处)、国有农林茶场负责人还分别向县长递交了《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目标责任书》。

    冯德校指出: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事关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全面完成好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一要注重宣传引导,讲清政策要求。要注重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宣传范围的广泛性,确保让每个农民群众都主动参合,享受到良好的医疗保险服务。二要明确责任目标,集中筹集资金。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筹资对象,明确时限要求,务必在2012年1月 20日前完成 99%以上的参合任务。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基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蓝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管理办法》,坚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的原则进行筹资,各单位要按时全部上交所筹集的新农合基金,严禁截留、挪用,财政、审计、农合办等部门要加强农合基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县长冯德校作重要讲话

宣传部长刘素萍主持会议

副县长赵七秀作工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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