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发运,副县长郭晓武,政协副主席李先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分管负责人,保障员和各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1年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安排部署了2012年工作要点,同时集中学习了《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政策。根据这一实施办法,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参保人员的赔付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升至8万元,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也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全面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真正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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