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公正实施。6月23日上午,在县委党校会议室召开由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及保障员和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动员大会。
会议由民政局党组书记陈玖彬主持,局长钟延彪作工作动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发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具体工作。会议指出:社会救助“阳光行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要着眼于建立完善“三项长效机制”、准确把握“三个方法”、确保达到“三个目标”的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基本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取得成效。
会议要求: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要注意工作方法,注重稳步推进。三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把握工作要点,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