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已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控聚集性活动调度如下:
一、严禁聚集性打牌、打麻将。
二、严禁举办各类酒席、聚会聚餐。
三、严禁走亲访友。各机关单位、各村组、各社区、各小区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控和疫情监测工作。
四、严禁举办各种聚集性文体娱乐集会活动。各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宗教场所、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活动。
五、严禁隐报瞒报。认真排查湖北和外地回乡人员,对有疫情症状的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迅速按程序报告。从湖北返乡人员必须主动报告各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或所在地党委政府,并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六、严禁逃避监管。按照“五帮一”原则,加强对居家隔离对象的隔离和疫情监测工作,隔离对象必须服从隔离要求,不得逃避监管。
七、严禁赶集赶圩。严格执行暂停圩场赶集赶圩的规定,并做好农贸市场的保洁、清洗、消毒、巡查工作。
八、严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
九、严禁违规复工营业。严禁各生产企业提前复工,各酒店、宾馆、夜宵摊点等经营单位违规营业。
十、严禁乱扔一次性口罩等废弃防护用品,做到集中投放、规范处置。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欢迎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46-2216734,举报电子邮箱lslz2999092@163.com)。对第一至九项的举报,每查实一例,奖励人民币500元。
本令自2020年2月3日12时起施行,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蓝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