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月6日报告确诊病例肖某,于农历初八上午(2月1日)到县城新建路与舜峰路交叉口胖子蛋糕店订购蛋糕、二市场好又多超市购物。
逗留时间为:胖子蛋糕店10时18分—10时22分、11时13分—11时20分;好又多超市10时25分—11时06分。
为了您与他人健康,如果您与确诊病例曾经同一时间在同一场所,看到通知后需采取如下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
2、请主动及时电话联系蓝山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746-2215021),登记详细信息,我们将及时为你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就近卫生院或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定点医院为蓝山县中心医院南院)。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蓝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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