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国有农林茶场,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有关纪律明确如下: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全力以赴科学有效严防严控。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指示令行禁止、一贯到底。
二、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完善应对方案、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严禁虚报、瞒报、迟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持个人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不得耽搁、贻误防控指令的传达、贯彻、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处置、澄清引导,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市监、卫健等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拒绝或故意延迟诊治,故意造谣传谣,在药品、防控物资生产和流通环节搞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行为;卫健、医保等有关部门必须做好防控款物的储备和保障使用,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
三、严肃执纪问责,坚决做到“四个查处”。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各项防控措施等问题;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违抗命令、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失职失责行为;坚决查处对于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疫情蔓延,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立起来、严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蓝山县纪委
蓝 山 县 监 委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