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落实省市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全县活禽交易与宰杀活动调度如下:
1.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市场、商超、门店等场所交易、宰杀活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交易、宰杀活动暂停后,各市场、商超、门店等经营主体立即对经营场所开展全方位清洗消毒,无明确经营主体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场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全方位清洗消毒。
3.市场物资供应保障部门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场管理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擅自开展活禽交易、宰杀活动的人员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蓝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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