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已经县财政部门批复《蓝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湘财预[2021]0257号中央第一批),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现将批复后的绩效目标予以公开。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蓝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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