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四批)
截至2024年6月1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蓝山县移交的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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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36 | D3HN202405220057 | 蓝山县新圩镇株木水村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应环保要求,更新了环保设备,按环评批复进行了整改。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仍不让其生产制作,且周边其他金属制品公司还在生产。 | 永州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11月投入生产。2023年12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砂处理工序、浇铸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完全建成即投入生产和使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在熔炼炉上安装了旋风集气罩,将水净化除尘设备改成布袋除尘器,安装了砂处理除尘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 2、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郴州市嘉禾县清水村门楼正对面324省道旁(与蓝山县太平圩镇大洞村交界),不在蓝山县新圩镇株木水村区域范围内,2024年3月18日,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撤销该公司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该公司环评批复的建设地址与实际建设地址不一致,2024年3月24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依法撤销该公司环评批复。 3、蓝山县太平圩镇周边铸造企业有28家,其中4家停产整改,3家没有取得环评批复(已断电),1家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未生产),20家符合环保要求的正常生产。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政策解释工作,做好关停铸造企业的矛盾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1、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评批复的建设地点和实际建设不一致,以虚假资料取得的环评批复已被撤销。2024年3月27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恢复原状(即断水、断电,拆除安装的生产设施设备,清理现场的产品、原辅材料和设备)。 2、蓝山县太平圩镇周边20家符合环保要求的铸造企业正常生产,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蓝山县已委托省铸造协会编制铸造产业发展规划和“一企一策”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后再生产。 整改情况: 1、目前,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行拆除了供电设备、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的资质和条件。 2、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周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已停止生产,待整改方案编制完后按要求进行整改。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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