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反馈问题 |
信息公开有待完善。法律、条例规定的环境行政执法情况、生产经营者环境违法情况等基本没有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也没有公开。 |
整改措施 |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纳入考核,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2.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自觉、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3.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在9月底完成安装联网任务。 4.完善制度建设,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和环境违法情况。 |
整改时限 |
持续推进 |
整改完成情况 |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蓝山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蓝普法办〔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蓝山县县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蓝普法办〔2023〕1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印发了《蓝山县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督察工作方案》(蓝法办〔2022〕9号)和《2022年蓝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的工作方案》。 2.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22年3月,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蓝山县司法局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2022年9月,蓝山县召开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运行暨行政执法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3.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信息;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共12家,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的12家,其中已联网的7家。 4.完善公开制度。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了行政执法和环境违法情况。 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