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
二、整改目标
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进展加快。
三、整改措施
1.排查和建立台账。积极申报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建立历史遗留涉重废渣项目治理整改落实台账。
2.强化调度和督办。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清单内容,对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进展滞后的、推进不力的、敷衍应对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或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3.加快处置进度。2022年完成已入库并获得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的蓝山县荆竹乡历史遗留含砷废渣处置工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施工、验收。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历史遗留涉重废渣项目整治。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排查和建立台账。通过对蓝山历史遗留涉重废渣的排查,2020年申报蓝山县荆竹乡历史遗留含砷废渣处置工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2.强化调度和督办。将蓝山县荆竹乡历史遗留含砷废渣处置工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纳入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对施工进度定期进行调度。
3.已于2022年11月已全部完成蓝山县荆竹乡历史遗留含砷废渣处置工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整治,2023年5月11日通过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
受理部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联系电话:0746-2213213
联系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粮食大厦五楼501办公室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