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一行11人来蓝山县开展第四季度省级水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风险评估抽样和市级第四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抽样工作。
为顺利配合省市抽样组完成此次监测抽样任务,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股站室全力配合。省市抽样组先后深入塔峰镇、楠市镇、毛俊镇、太平圩镇辖区内的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2家农产品生产主体以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水果店、茶叶店等地,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其中省级例行监测及风险评估抽取水产品11批次;市级例行监测抽取蔬菜5批次、水果2批次、茶叶2批次、畜禽产品2批次、水产品2批次;监督抽查抽取蔬菜8批次、鸡蛋2批次、畜禽产品1批次、水产品4批次;供粤港澳蔬菜基地专项监测抽取蔬菜19批次,此次共抽取农产品样品58批次。
抽样组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现场制备及封存样品,随后样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开展检测,抽样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下一步,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蓝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