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县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街道)宣传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政策要求:即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为本人或其他早稻种植户开展集中育秧。能抛、插大田面积30亩以上的育秧称之为专业化集中育秧。对用于手抛秧、机械插秧、机械抛秧的早稻生产,予以财政补贴。
二、材料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纸质/电子版 |
1 |
有效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必要 |
纸质 |
2 |
耕地流转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必要 |
纸质 |
3 |
育场现场图片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必要 |
纸质 |
4 |
现场验收报告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必要 |
纸质 |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附录 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