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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发布时间: 2023-08-17 14:56
  • 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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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蓝山县民政局

受理条件

1、因意外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包括《关于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5〕25号)中认定的白血病、恶性肿瘤等9种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3、因遭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性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人群: 1、城乡低保对象; 2、特困人员; 3、建档立卡贫困户; 4、困难残疾人; 5、低保边缘群体;

所需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表、临时救助调查审核确认表、临时救助申请相关辅助材料、公示照片、核对报告材料、临时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家庭户口本照片、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照片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办理大厅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咨询服务

0746-2213359

监督投诉方式

0746-12345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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