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根据《关于城市社区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永办[201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蓝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网格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社区网格员20名。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查阅相关信息。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聘用后派遣到社区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男性应聘人员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女性应聘人员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7、无违法、违纪情形。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现任村干部。
6、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试聘用程序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派遣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公开招聘网格人员报名登记表》,照数码相片。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5、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
6、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考生于11月18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
7、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公开招聘网格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告(详见蓝山政府网“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中面试公告)。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
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派遣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政法委会同塔峰街道办商定后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派遣。
(八)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组织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形式的辅导班、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3、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者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2225892 2213462
蓝山县社区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