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国有企业在限额非公开招标范围内的采购信息公开、来源透明,并强化社会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扩大供应商有效竞争。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采招,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参与报价。
一、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杨先生13607469917(经本人同意公开)
3、本次设备型号为挖掘机20吨级。
4、工程量约15个台班,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
5、工作地点为塔峰镇东江村附近。
二、机械设备租赁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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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报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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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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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型号 |
单价(元/台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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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挖掘机 |
20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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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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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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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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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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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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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挖掘机上限价为:2120元/台班,包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2.以上单价已包含作业人员保险以及配备操作员、燃油费,机械进出场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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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要求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机械租赁或相关领域,且需为独立法人资格(非个体户优先)。
2.保险保障:投标人需为设备购买商业保险,覆盖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并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若投标人中标,在施工期间因必须完全服从招标人指示,不得存在怠工、消极施工等情况,相应时间招标人不予计算台班时间。机械设备维修、故障的因素怠工的不计算台班时间,超24小时未能恢复施工,招标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同时8小时内投标人的机械自行退场。
5.如遇相关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变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付款方式
在双方共同确认所有工程量全部完成,并签署结算单。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付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正规、合法有效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必要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款。
五、报价提交方式
只接受线上:2226963@lsctgs.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21:00),逾期提交资料无效。
七、采招程序
1、按照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部采购制度,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其报价信息择优确定。
2、报价显著低于市场行情或远偏离其它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对其报价信息不予采纳。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anshan.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对采招内容进行调整或终止采招活动,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