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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5-05-26 10:39
  • 来源: 蓝山城投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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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为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5-11004),比选人为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1)为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提供保养、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外出抢修等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为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提供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服务具体内容为:

一级保养范围以紧固、润滑(整车打黄油含材料黄油在内为主。其内容为:检查、紧固汽车外露部松动的螺栓、螺母,按润滑表现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润滑脂和添加各总成内的润滑油,清洗各滤清器、吹机仓尘土,每月一次。

二级保养范围,除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检查调整发动机和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拆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检查调整转向、制动机构,拆洗前后轮毂轴承。添加润滑油,拆检轮胎,并进行换位等还须消除一些保养工作中发现的故障和隐患。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1个采购包,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取3名成交供应商按份额分配业务,具体划分如下

采购包名称

份额

份额占比

实施地域

预算金额(含税)

采购包1

份额1

50.00%

永州市蓝山县

30万元

份额2

30.00%

份额3

20.00%

说明: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份额调整为:综合排名第一名60%份额,综合排名第二名40%份额;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仅为一家时,转为直接采购。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依据采购清单内容采用折扣率(含税)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参选折扣率(含税)为100%,参选人的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率(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预估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响应。

2.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含二类》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维修)或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规定的备案证明并处于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维修)。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本次通过中通服供应链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进行项目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2025年05月2608时30分至2025年060317时30分(北京时间,同下),登录中通服供应链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进行获取(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2 中通服供应链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获取文件、下载比选文件。

4.3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元)整,通过银行转账(银行账号见第一章第8条联系方式)缴纳购买比选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4.4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通服供应链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进入“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比选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将无法正常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5 购买比选文件统一开具湖南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060610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03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电子参选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要求:  /  

6.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anshan.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人: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蓝山县东方大道北侧、蓝山大道西侧和平汽车站4楼

人:骆经理

   话:0746-2220422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系人:邱凌辉、邵佳琦、杨波、刘星

电话:15674976392(邱)、18684844803(杨)

电子邮件:591033356@qq.com

比选文件费用及参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名: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号:2001384705

号:313551096021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5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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