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全县近日低温雨雪冰冻气候发展趋势, 按照《蓝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县减灾委决定:自2024年1月21日13时00分起正式启动蓝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及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并按照应急响应的要求,尽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地段等的防范,强化“十一个”措施,特别做好高寒山区、桥梁隧洞的道路结冰、电力覆冰的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全体市民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取暖、出行等安全事项;一旦出现灾情、险情,必须及时、准确报告,要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蓝山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