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分享到:
蓝山县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7-04-20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作者:
  •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蓝山县政府网站“中国·蓝山”(WWW.lansh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蓝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146号,邮编:425800,联系电话:0746-2226151,电子邮箱:lszwzx@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重点,优化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明确政务公开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梳理出深化改革信息公开、经济发展信息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六大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等18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切实抓好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工作要点的内容细化到各级各部门,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

(二)升级改版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2016年10月18日,蓝山县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一是对部门子网站和业务平合进行了全面整合,现有的部门子网站已全部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现全县政府网站群统一后台管理,统一技术标准,县政府门户网与子站之间数据资源的共享和信息公开;二是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了网站功能。在现有网站栏目设置基础上,根据2016年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思路,对现有栏目进行优化,突出办事服务、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工作信息。三是应用了多种网站新技术,制作了手机门户网。为提升门户网站的用户体验,让群众能够在手机上使用政府网站功能,本次改版工作中,对手机访问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在突出重要栏目,凸显“县长信箱”的前提下,制作了蓝山县手机门户网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夯实了便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基础。我县从2008年启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15年4月2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便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蓝政办发[2015]8号),2016年,根据《蓝山县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蓝发[2015]16号)文件精神,蓝山县撤销竹管寺镇、塔峰镇2个建制镇,设立新的塔峰镇。对未按法定程序设立的正市、总市、火市、 洪观、早禾、大洞、尚屏、大麻、蓝屏等10个办事处予以撤销。并乡(镇)合村后,为方便群众办事,在被合并人民政府原驻地设置(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办事窗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其列入县重点项目之一,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开展了调查摸底、调研、现场督导等工作,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重新制定出台《蓝山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县政府对按标准要求建设好的乡镇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公众可通过便民服务中心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四)加大考核培训,优化提升政务队伍

一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依据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研究并制定下发《2016年蓝山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蓝政办发[2016]12号),明确对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就组织领导、政府网站普查、信息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便民服务工作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分,考核结果由县绩效办通报。为做好考核验收,组织开展三次督查考核,并发布督查情况通报,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根据《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培训。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邀请专家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提供优质服务打下扎实基础;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整体意识、礼仪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实现“让群众满意,让自己满意”的目标。三是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议。年初,制定并下发了《蓝山县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暂行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在政务中心各窗口摆放《群众评价表》,供服务对象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政务中心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样调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型

2016年,我县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县各部门学习《条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全年度通过蓝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00条,其中,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6213条,发布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信息212条,公布了部门权力清单位和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9832条,重点信息公开领域公开了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等信息共687条,政务微博更新数量3935条,政务微信更新数量2750条;转载中央、省市各类新闻6139条;政府网站记者外出采访实时报道103次;向市政府网报送信息1106条。政府信息公开量逐年递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县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门户网站。“蓝山县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县、乡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二是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汇集了县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图书馆建立了政府信息阅览室。三是新闻媒体。全县发生的重大新闻、县政府下发的公告、紧急通知及有关公告等都会在县新闻网公开和电视台播放。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政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其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2016年累计办理县人大意见建议84件、政协提案54件,信访件1件,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处理情况

我县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0件,网上受理0件,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316件,其中有效来信313件,及时处理来信313封,信件答复时间均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信件办复理率达99.9%,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全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问责、零问政”、“群众满意率100%”的“三个0、一个100%”工作目标。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此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淡薄;社会广泛关注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单位、乡镇和社区的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到位;公开形式不够便民。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机、窗口《服务指南》、业务宣传册、公开栏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增加审批过程的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同时,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牵头组织开展好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力促实现政务公开考核全覆盖。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加强蓝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积极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公开信、宣传单等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举办培训班和具体问题临时指导培训相结合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蓝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数据局(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