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 预决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6、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1、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1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4、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1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16、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县财政系统面对重大任务接踵而至、重大风险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锚定奋力打造“三区一园”、推动实现“四个走在全省前列”、加快建设现代化新蓝山为目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489万元,增长3%,占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的100%,其中税收收入77864万元,占预算的101.6%,非税收入31625万元,占预算的96.3%,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5789万元,同口径增长2.8%,占预算的96.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36万元,国防支出5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869万元,教育支出691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652万元,农林水支出401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4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40万元,金融支出3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36万元,其他支出145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97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4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0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843万元,调入资金43452万元,上年结余7512万元,收入总计374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789万元,上解支出56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439万元,调出资金545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955万元,支出总计37432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443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099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440万元),占预算的79.9%,债务转贷收入111731万元,转移性收入2156万元,上年结余118万元,调入资金5452万元,收入总计20389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24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531万元,上解支出91万元,调出资金4345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01万元,支出总计20389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80万元,占预算的123.4%,转移性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收入总计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万元,支出总计39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五、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均不在县级决算报表中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453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3974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5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166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32574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970万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4457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533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80366万元),控制在省核定限额454901万元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详见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合计193031万元,比上年减少3590万元,降低1.83%。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 4199万元,增长59万元。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1227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19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536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340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42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735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66751万元,比上年减少5949万元,降低3.44%,主要是去年直达资金较多,导致同步下降。其中:
1.结算补助4227万元, 比上年增增加1795万元,增长73.8%,主要是收到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619万元、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209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44310万元, 比上年增加4921万元,增长12.49%,主要是增加部分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4088万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4803万元, 比上年增加1557万元,增长11.75%,主要是收到一次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91万元。
4.体制补助收入205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9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2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6.9%。
7.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759万元,比上年增加730万元,增长8.09%。
8.固定数额补助收入8940万元,与上年持平。
9.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108万元,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15.51%。
1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4373万元,比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5.77%。
11.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62万元,比上年减少63万元,下降6.15%。
12.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994万元,比上年减少826万元,下降5.57%。
13.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37.5%。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0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13.4%
15.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0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95万元,增长6.7%。
16.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07万元,比上年减少17850万元,下降76.42%,主要是减少城乡居民医保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8654万元,2023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直接调度到市级财政专户,由市级列收列支。
17.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增长67%,主要是增加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31万元。
18.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094万元,比上年增长893万元,增长4.91%。
19.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731万元,比上年增长531万元,增长7.38%。
20.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25万元,比上年增长277万元,增长32.67%。
21.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1万元,比上年增长89万元,增长87.25%。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69.32%。
23.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4181万元,比上年增加6483万元,增长281.62%,主要是因为上年对前期下达市县的退税补助进行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2302万元,本年收到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4181万元。
24.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281万元,比上年减少909万元,下降76.38%,主要是减少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移支付资金1191万元。
25.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29万元,比上年增加1747万元,增长113.45%,主要是增加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790万元、重大项目耕地开垦费市县成本补偿资金335万元、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300万元等。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22081万元,比上年增加2300万元,增长11.63%,主要是专项用于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的资金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万元, 比上年减少861万元,降低70.52%,主要是较上年减少省预算内基建资金500万元、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285万元。
2.教育支出320万元, 比上年增加79万元,增长32.78%。
3.公共安全113万元,比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68.65%。
4.科学技术80万元,比上年减少59万元,下降42.45%。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62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99%。
6.卫生健康1102万元,比上年增加452万元,增长143.8%。主要是增加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经费300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220万元。
7.节能环保3945万元,比上年增长1966万元,增长99.34%。主要是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2225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2022年度奖补资金580万元。
8.城乡社区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34.48%。
9.农林水12685万元,比上年减少416万元,下降3.18%。
10.交通运输490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下降23.19%。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702万元,比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34.48%。
12.商业服务业等217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减少31.76%。
13.金融2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101.7%。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3万元,比去年减少22万元,主要是收回部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13万元。
15.住房保障1272万元,比去年增加925万元,增长266.57%。主要是收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1267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9万元,和去年持平。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70万元,比去年减少40万元,下降36.36%。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总限额3380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2870万元(含外贷限额2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5167万元。截止2023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46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42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80367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4549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453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0367万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6599万元,专项债券111731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9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439万元,专项债务16531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19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977万元,专项债券利
息7012万元。
(四)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度县本级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蓝山县特色农副产品及生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蓝山县现代物流产业园、蓝山县城市停车场及智慧车位建设项目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蓝山县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2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84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县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从车辆的油耗、维修等方面加强控制,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绩效目标管理更加全面。2023年,完成了163个预算单位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实现了目标申报全覆盖。我局于2月底及时将单位上报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绩效自评机制更加优化。根据省厅的考核要求,对2022年度的预算单位下达了《蓝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对于预算安排使用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包括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含扶贫资金)都要进行自评,并于7月底上交绩效自评报告。8月份财政部门抽取部分重点项目组织复评,将复评结果反馈被评单位和通报,自评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时整改。
三是绩效监控执行更加到位。2023年11月初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了蓝山县预算绩效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培训会,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全域上线,对2023年全县120个项目开展了1-9月的绩效监控。定期有重点地结合预算执行进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控,促使专项资金绩效的发挥。
四是重点绩效评价更加突出。2023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取了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21个项目支出评价金额1.3亿元和党校等5个单位整体支出评价金额1.1亿元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在重点评价中发现的自评不全面、项目施工合同和流程不规范、制度不健全、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执行力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下发督办通知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扩大了评价的单位和资金覆盖率,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绩效管理指标标准体系。在推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部门、单位)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设置合理权重分值,聘请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二是注重硬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并将评价结果对社会公开。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三是推动落实多方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履行财政部门的主导责任,压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和部门自我绩效评价以及分析应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让预算绩效管理
真正成为硬约束、硬要求、硬杠杠。
五、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的说明
(一)主要绩效情况
2023年,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关于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部署,蓝山县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总目标,有效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对县本级26个重大项目、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总计2.4亿元,其中21个项目支出评价金额1.3亿元,5个单位整体支出评价金额1.1亿元,评价范围覆盖四本预算,涵盖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专项债、体彩公益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PPP项目、园区资金和乡村振兴、文旅消费等相关政策。从绩效评价结果来看,纳入县本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26项财政支出项目总体评价较好,大部分资金使用较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产出效益明显,较好实现了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投入方面。部分单位对政策和项目投入的必要性论证不充分;部分资金投入结构欠合理,个别项目分配标准不明确;部分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相近,存在交叉重叠、多头申报的现象。
2.产出效益方面。部分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比较低,项目效益不佳;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影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分受补贴企业成长性不强,经营不稳定或经营异常,可持续影响不高。
3.绩效管理方面。业务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和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质量有待提高。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
1.将2023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公开,要求各部门、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考核范围。
2.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相关县直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时,对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管理存在一定问题或政策环境已发生明显变化的项目,视情况对预算经费进行适当压减或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