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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2019-08-09 14:32
  •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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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转移支付情况

六、债务情况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九、财政决算公开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十二)“三公”经费决算表

(十三)新增债务限额情况表

(十四)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

(十五)扶贫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预算收支变化情况。2018年,财政总收入完成96178万元,较预算数94800万元增加137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45%,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1.2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00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8.0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0.3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080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6.87%,下降7.8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3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8.67%,下降5.46%。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7906万元,较预算数增加1511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5.5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45%。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完成7865万元,下降14.82%(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体制上划导致支出减少);教育支出完成57357万元,增长4.26%;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550万元,增长2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94万元,增长5.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24万元,增长6.85%;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468万元,增长9.72%;农林水支出82727万元,增长25.16%(主要是扶贫资金的投入增加导致的增支);交通运输支出完成6831万元,增长38.9%(主要是公路建设的投入增加导致的增支);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926万元,下降37.54%(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减少导致的减支)。

2、财力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县本级完成公共财政收入700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316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972万元(包括新增债券10200万元和置换债券77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29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收入总计300235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906万元,上解支出314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77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17万元,支出总计300235万元,收支平衡。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8年,省对县本级转移支付2031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807万元,增长6.17%,具体如下:

1)返还性收入。2018年,县本级返还性收入4140万元,与上年持平。返还性收入已作为财力在年初预算及年终超收收入中统筹安排。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8年,县本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530万元,比上年增加18953万元,增长20.2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0472万元,增加1261万元;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3385万元,增加50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879万元,增加50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603万元,增加11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567万元,比上年增加306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已作为财力在年初预算及年终超收收入中统筹安排。其中,已明确具体资金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48820万元(含列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的扶贫资金2529万元、列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政法转移支付386万元),县财政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及增加支出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8年,县本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4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65万元,农林水支出547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1万元。县财政严格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及增加支出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773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7.29%,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32.77%,上级补助收入18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26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新增债券资金800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资金1260万元),上年结余696万元,收入总计29558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80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3.0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03.69%,上解上级支出2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60万元,支出总计293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3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7.0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1.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5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6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5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80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94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0万元;上年结余21928万元,收入总计992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6364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2.0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9.8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2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7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0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35573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1364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6.6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82.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6.6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82.34%,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六、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0316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1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5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495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867万元。

七、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债务余额39713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48216万元,政府隐性债务216325万元,其他需关注的债务32597万元。根据《蓝山县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2018年9-12月政府隐性债务化债目标4311万元,偿还资金来源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及盘活债务资产等。2018年,我县实际化解政府隐性债务4311万元,化债完成率为100% 。

截至本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482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5549万元,专项债务32667万元。

2018年12月收到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9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77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27万元;收到专项债务9260万元,专项债债务还本支出1260万元,专项债付息支出853万元。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248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两江口水库工程配套资金30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配套资金362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毛俊水库配套资金198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精准扶贫光伏电站建设资金454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大班额建设资金200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2018乡村振兴立面改造奖补资金30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0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资金4538万元。已使用完毕。

专项债安排情况:安排气象局搬迁项目征地补偿费106万,已使用完毕;安排五里南路和第三农贸市场项目房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费19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所城生活垃圾转运站、大桥农贸市场、牛承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征地补偿费94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南海公园项目征地补偿费1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工业周转用地青苗补偿费(林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6万元,已使用完毕;两江口水库征地补偿费7万,已使用完毕;2017年度第一批次用地(地块二)蓝山大道两厢土地(广场对面)征地补偿费(三所合一项目)1285万元,已使用完毕;蓝山县有机生态稻米产业和永州市绿田园竹文化产业项目及周边征地、青苗补偿和返回地补偿款373万元,已使用完毕;2017年度第一批次用地(蓝山县皮具产业园二期征地补偿费71万元,已使用完毕;蓝山县植物园征地及青苗补偿经费18万元,已使用完毕;赤蓝桥小学建设项目迁坟补偿费20万元,已使用完毕;余香路项目房屋拆除经费补差3万元,已使用完毕;工业南路建设项目房屋拆除经费2万元,已使用完毕;植物公园建设项目房屋拆除经费4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宏发砖厂高炉拆除经费3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湘粤北路整体开发项目用地迁坟补偿款3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费41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棚户区(三蓝综合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费123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三蓝综合体项目房屋拆除经费12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城市建设拆除经费54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辅仁学校等四个项目征地补偿费71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新圩镇垃圾站项目征地补偿费22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果木安置小区征地和青苗补偿78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蓝山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212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三蓝综合体项目征地补偿费72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皮革皮具智慧产业园迁坟款9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皮革皮具生态智慧产业园项目征地补偿费1781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创业大道南路征地补偿费253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云冰山云冰山供电线路砍青补偿23万元,安排谭厚辉房屋征地补偿款23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三所合一迁坟补偿费59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欧美皮具产业园征地补偿款129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塔峰镇洪田村征地补偿费47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湘粤北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99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星级宾馆项目征地补偿经费1071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星级宾馆项目迁坟补偿款17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唐基伦、黄明庆、雷莉姣土地征收补偿款250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城南学校项目建设征地青苗补偿费4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皮具产业园项目二期用地遗留墓穴迁坟补偿经费6万元,已使用完毕;安排皮革皮具生态智慧产业园项目征地补偿款1131万元,已使用完毕;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我县“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96万元,公务用车费7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万元)。我县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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