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有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蓝山县水利局党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举措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依法查处了一起案件。
姓名:陈*龙,性别:男,年龄:35岁,身份证号码:43112719881011****,住址:所城镇舜河村***。
二、主要违法事实及处理情况。
2023年2月17日,县水利局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陈某龙在舜水河所城中学门前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盗采砂石,影响河道安全。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查明,陈某龙盗采砂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 25 条、《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38条及《湖南省第5号总河长令》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及《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38条的规定,依法决定对陈某龙作出如下处罚:1. 平整河道、恢复原状;2.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特此公示。
蓝山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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