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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 2023-02-10 11:53
  • 来源: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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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蓝农(动防)罚〔2023〕3号 雷攀屠宰、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一案 雷攀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应雷家岭村有人经营屠宰无检疫证明的生猪,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18日凌晨赶到现场,并出示执法证件给当事人确认后,在现场调查发现:在雷家岭头村雷攀的住宅旁,正在屠宰生猪,其中已经宰杀2头,还有7头关在猪栏内未屠宰。执法人员检查时该9头生猪未佩戴畜禽标识,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9头生猪的检疫合格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之规定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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