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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5-01130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12-12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庞祯弟)
文号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庞祯弟)
  • 2025-12-12 16:35
  • 来源: 江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作者:
  •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庞祯弟因保管不善,将江永县房权证潇浦镇字第4304400017812号房产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金地广场1栋2109、2110号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祯弟

                           2025 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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