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052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江永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江永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明确保护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江永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江永县人民英雄纪念碑
设施名称:江永县人民英雄纪念碑。
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凤凰社区旁。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以江永县人民英雄纪念碑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877.96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江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三峰山战斗红军烈士永垂不朽纪念碑、江永县无名烈士合葬墓(01)
设施名称:三峰山战斗红军烈士永垂不朽纪念碑、江永县无名烈士合葬墓(01)。
地址: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古龙社区程义家村。
保护范围:以三峰山战斗红军烈士永垂不朽纪念碑、江永县无名烈士合葬墓(01)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2600.49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千家峒瑶族乡人民政府。
三、千家峒红色文化教育基地
设施名称:千家峒红色文化教育基地。
地址: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刘家庄村。
保护范围:以千家峒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818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千家峒瑶族乡人民政府。
四、三峰山红军战斗遗址
设施名称:三峰山红军战斗遗址。
地址: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古龙社区程义家村。
保护范围:以三峰山红军战斗遗址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3191.91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千家峒瑶族乡人民政府。
五、战斗英雄雷应川烈士红色教育基地
设施名称:战斗英雄雷应川烈士红色教育基地。
地址:江永县兰溪瑶族乡新桥村。
保护范围:以战斗英雄雷应川烈士红色教育基地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39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六、江永县无名烈士合葬墓(02)
设施名称:江永县无名烈士合葬墓(02)。
地址: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古龙社区程义家村。
保护范围:以江永县无名烈士合葬墓(02)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73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千家峒瑶族乡人民政府。
七、王文烈士墓
设施名称:王文烈士墓。
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江丰村凤凰山上。
保护范围:以王文烈士墓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39.34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潇浦镇人民政府。
八、程自忠烈士墓
设施名称:程自忠烈士墓。
地址:江永县源口瑶族乡中学旁。
保护范围:以程自忠烈士墓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55.57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源口瑶族乡人民政府。
九、游海浪烈士墓
设施名称:游海浪烈士墓。
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
保护范围:以游海浪烈士墓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18.96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潇浦镇人民政府。
十、殷文科烈士墓
设施名称:殷文科烈士墓。
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
保护范围:以殷文科烈士墓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12.5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潇浦镇人民政府。
十一、高文隆烈士墓
设施名称:高文隆烈士墓。
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
保护范围:以高文隆烈士墓宗地图划定的红线为界,保护范围面积6.16平方米。
主管部门: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潇浦镇人民政府。
十二、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遗体或安放骨灰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活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江永县烈士纪念设施宗地图
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