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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4-00799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03-05
名称: 江永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文号 :    
江永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 2025-03-05 11:11
  • 来源: 江永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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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江永县水利局

    负责人:周景川

    机构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62

    电话:0746-5722097

    传真:0746-5729629 邮箱:jysw5722097@163.com

    邮编:425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8:0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8:0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

     江永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正科级,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设机构:综合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股、河长制与河湖管理股。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务战略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省及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各乡镇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水文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湖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指导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库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与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务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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