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4-0090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3年度江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江永县交警大队为县公安局下属执法勤务机构,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具备独立法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辖巡逻中队、一中队、二中队3个副科级直属中队,内设交管股、法制股、车管股、驾管股、科技股、办公室、治超中队7个职能股室。
(二)职能职责
承担的主要职责职能:预防和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全县机动车辆,承担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审验等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隐患排查治理;承担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安保,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大队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整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20-2021年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为一类风险县区,2022年降低为二类风险县区,2024年降低为三类风险县区;先后荣获省字号荣誉3项、市级荣誉11项,23名民警获各级各类表彰奖励,获评 2022年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成绩突出集体、全省交警系统“清廉交警”等荣誉称号,2022年度交警系统绩效考核全市第二,2023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排名全市第三名(创历史新高);荣获2023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先锋模范奖先进集体、2023年全市交警系统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换位监督”巩固交通整治成效》《“3+2+1”机制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典型经验被省整治办在全省推介。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况
2023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97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4.85万元,公用支出446.21万元。
2023年度本单位执法(业务)办案费930.53万元,其中省级政法指标款118.13万元,县级资金812.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一) 运行成本方面
1、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县交警大队开支“三公经费”计9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87.85万元,公务接待费开支8.25万元,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开支为0。相较2021年,我大队各项“三公”经费指标有所波动。:
2、因公出国(接待)费2022、2023年我大队都没有出国学习考察办案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两年都为0。
3、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8.25万元,较2022年增长0.25万元。2023 年度我大队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对接待的人数、规格严格按照县财政制定的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一般在机关食堂,节约了费用。
4、公务用车费2023 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96 万元,较 2022 年减少了56.44 万元。2023 年按要求配置新的执法车辆2 辆,共计支出23.96万元。2022年我大队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63.8万元,较2022年增加24.9万元;2023 年度我局严控公务用车费用,厉行节约,对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严格把控。
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从2021年起,凡采购办公用品、广告宣传、信息服务等,均需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经济性分析。2023年我单位基本支出971.07万元,项目支出资金930.53万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办公经费控制率为100%(办公经费控制率=办公经费支出数/办公经费预算数)。
效率性分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目标,我单位及时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效益性分析。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为我县提了供良好的交通秩序。
根据《 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四、自评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当前我大队警力严重不足,民警年龄偏大,面对各种交通安保任务和集中整治行动的增多,以及管理日益激增的车辆、驾驶人,显得力不从心。
2、辖区机动车增长较快,人、车、路的矛盾更加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对公安交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3、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时有发生。
4、国道G548线、省道S348线、S239线和县道X079线交通流量大,一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能得到彻底排查、还存在死角还需进一步整改完善。
5、各乡镇在开展道路交通社会管理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部分乡镇没有很好开展此项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仍然还是交警一家单打独斗。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永警利剑定点查行动、酒驾醉驾整治等重点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思路,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责任制,通过道安平台加大对各乡镇、各单位的交通违法整治调度,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元旦、春运、春节、五一、国庆重点节假日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盔带风暴”整治力度,全面遏制涉摩、涉电亡人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涉摩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货运车辆、校车、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5、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定期组织民警到全县各乡镇、村组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深入各村小学为小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
6、联合宣传部门开展全县交通违法曝光行动,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情况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让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附件7
交警装备采购专项经费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于江永县公安局下属二级机构,主要是维护县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以及交通执法、交通设备采购及管理 。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23年度执法办案及装备购置930.53万元,其中县级资金812.4万元,省级资金118.13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安排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930.53万已全部拨付到位,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装备购置。
(二)项目资金(只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时,一是填写《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二是根据《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核算项目资金,并按照《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永县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是各项目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进度支付;三是项目资金严格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项目所有支出必须有详细明细,因客观原因无明细的附说明,支出由专人管理;五是项目资金无截留、挪用、违规抵扣等现象。
自财政下拨款项后,我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逐级报批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范围和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扎扎实实做好农经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单位采购交通设备和装备严格按照先申报后采购原则,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报告,办理采购手续,采购设备验收入库,专人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