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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2022-0126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2-05-06
名称: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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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05-06           来源: 湖南省工信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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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202110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20211115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部署了新时期软件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将软件首版次应用作为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出台技术创新、软件首版次应用、开源生态培育、产融合作、人才培养等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855号)、《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号)等政策措施,支持软件产业发展。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提出“加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推广和政府支持力度。”《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湘政发〔202111号)明确,“充分利用‘软件首版次’政策推动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核心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及应用。”

    加快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和应用,有助于进一步推进软件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数字化转型软件支撑能力,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和数字湖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已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相关规定和办法,还没有软件首版次相关认定办法。为此,我们依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要求,参考其他省份软件首版次认定有关规定,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目的

    1、规范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过程,遴选出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佳、竞争实力强的本地首版次软件产品,为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和政策支持提供基础和依据。

    2、通过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研发和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加快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推动湖南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四章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名词解释、组织实施。“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不包括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第二章 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了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范围、申报企业条件、申报产品条件。

    1、认定范围。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大型行业应用软件、新兴领域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六大软件领域

    2、申报企业条件。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已注册登录工信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

    3、申报产品条件。一是知识产权明晰。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时间距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的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为1.0。二是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三是性能质量可靠。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四是获得市场认可。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后的销售(服务)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程序:第八条明确了申报材料要求。通过附件形式提供了申报材料模板,企业须提供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第九至第十三条,明确了申报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工信局初审、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布等5个步骤。第十四条明确了对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的支持方式。第十五条明确了责任追究相关内容。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执行期限。按照一般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办法》有效期定为五年。

    四、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管理办法》由湖南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895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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