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2023-0148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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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典型案例-中国民航
一、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8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湖南分局向湖南省无委办永州市管理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提交了行政许可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技术资料申报表、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无线电频率许可决定书及使用承诺书、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电磁环境测试报告等资料。经我处审查,该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受理。同日,经审核、研究,我处作出了“给予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湖南分局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年的许可”。
二、案件解析
为解决京广大通道湖南省空域航线甚高频信号覆盖不足问题,湖南空管分局于2022年7月28日向我处提出了新增2台甚高频地空通信电台许可申请,以满足湖南省空域内军民航路航线管制指挥和民航飞行安全保障运行需求,并提交了相关申报资料。
我处在核验全部资料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湘工信永(无)许决字[2022]02号),并将相关资料录入“信用永州”平台,案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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