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履职依据 > 法规公文
索引号: 431100002/2012-00423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文号 :
永州市出台新政策 促进本地产品销售
2012-10-18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体:   打印
 

为切实改善企业运营环境,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稳发展、促和谐”的发展目标,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经济形势,促进本地产品销售,确保永州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永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使用消费本地产品的意见》(永政办发〔2012〕61号)。

永州市从加大政府采购、鼓励本地企业相互配套、提升企业竞争力、创新销售方式、规范消费市场、加大督查和宣传力度等方面对促进本地产品的销售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为扶持永州市标志性企业长丰猎豹汽车的发展,对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猎豹汽车给予了优惠政策。该《意见》的出台,将大大促进永州本地工业产品的销售,对全市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府大楼12楼 政府网站标识码:4311000002 电话:0746-8368005 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E-mail: yzxx@hnyzjxw.gov.cn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