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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8/2022-05076 分类:  
发文机关: 经开区 发文日期: 2022-11-16 09:40
名称: 永州经开区财政局解读《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潇湘财银贷”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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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经开区财政局解读《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潇湘财银贷” 实施细则》
2022-11-16 09:40           来源: 永州经开区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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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引导作用,激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切实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做到企业申请规范,各部门协作有力,根据《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11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潇湘财银贷”目标任务的通知》(湘财金202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试点的通知(湘财金〔20204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潇湘财银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149号)等文件,结合实际,我区制定了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潇湘财银贷”实施细则永经开办发20224号)文件,有需求的企业可参照以下进行申请: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须成立1年以上(招商引资新注册的企业,可从原企业成立的时间算起)且正常运营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或M级)

2.企业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3.企业原则上上年度各项纳税额合计达5万元以上,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4.贷款对象为园区内工业企业、其它行业小微企业以及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科技型和外向型企业。

(二)贷款用途

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贷款,不得用于住房按揭贷款、房地产公司贷款、房地产中介贷款、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不得用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项目,不得支付给与贷款用途无关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等。一经发现企业有上述不当行为的,由合作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贷款。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续贷期限不超过3年。

(四)贷款额度

原则上,微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其中300万元及以下主要为信用贷款),小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及以下的主要为信用贷款),信用贷款额度微型企业不超过300万元、小型企业(含园区规模以上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经营管理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五)贷款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可向财政局申请纳入白名单,并在中小微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提交融资申请(https://smecmd.hunanfae.com/main/cms/home.html),同时提交贷款申请报告,由“四帮一”责任人向帮扶责任领导汇报、签批后交区财政局。申请报告后附材料为:永州经开区政府引导企业融资入库申请表(到区财政局领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企业(公司)章程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上年完税证明、纳税信用等级证明、企业简介、最新征信报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

(六)合作银行机构及联系方式

目前经省财政厅审查批准,确定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合作银行是中国银行和长沙银行两家银行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遵循自愿原则向其中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咨询电话:经开区财政局程增经开区财政局彭超辉


法规公文:http://admin.yzcity.gov.cn:8888/jkq/0305/202211/bb617604b127456c94393916c46d8c44.shtml

政策解读:http://admin.yzcity.gov.cn:8888/jkq/zcjd/202211/21d95ea45df648f9a886b6848c539d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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