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8/2025-0909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5-11-21 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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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大道与建业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与信控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丰大道与建业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与信控灯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凰园大队,建设资金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旭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丰大道与建业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与信控灯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永州经开区。
2.3 项目范围:长丰大道与建业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与信控灯建设项目,包括1个十字路口4个方向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电警系统工程,配套管、线、井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经开区潇湘科创中心4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254917579@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州经济开发区官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永州经开区开发建设局,联系电话:0746-8358688。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方便唱标,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商务标密封要求一致;
9.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凰园大队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北路576号
联 系 人:曾凯
联系电话:1837467809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旭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湘永路与兴旺路西北角1栋
联系人:唐琴超
电 话:1989198220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2:
长丰大道与建业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与信控灯项目-(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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