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的土地类型,大体上为六份山岗,四份岗平。各类土地分布明显,相对集中。西北以山地为主,西南为桃川盆地,东部岗地占优势,南部为丘陵向低山过渡。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江永人民几十年的开荒垦地,土地分类面积变化较大。据1980 - 1984年县内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区划界定和1992 - 1994年县内土地资源详查,均认定为“七山半水半分田、二分道路加庄园”的土地格局。
20世纪90年代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1984] 70号文件精神,对境内的土地再次进行概查、勘定,落实与周边县有争议地段和重复计算面积的权属后,按湖南省土地资源详细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调查,江永县土地资源共有7个一级类、31个二级类。土地总面积163261.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0785. 1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2. 73%;耕地中,水田13006. 56公顷,望天田2758. 84公顷,旱土4806. 18公顷,菜地213 .58公顷。园地4983 .45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05%;园地中,果园4677. 69公顷,茶园304 .93公顷,其他园地0.83公顷。林地95527. 2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58. 51%.其中有林地78896. 27公顷、灌木林12190. 17公顷、疏林地895 .7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823. 57公顷、迹地711. 73公顷、苗圃9.8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538. 17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56%,其中城镇用地216. 1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816. 23公顷、独立工矿用地314. 92公顷、特殊用地190. 84公顷。交通用地1236.87公顷,占土地面积的76%,其中公路用地316. 85公顷、农村道路920. 02公顷。水域5634.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45%,其中河流1593. 33公顷、水库855 .78公顷、坑塘1012. 44公顷、滩涂1040 .13公顷、沟渠1061. 35公顷、水工建筑物用地71.37公顷。未利用土地32556. 18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9. 94%,其中荒草地12819. 07公顷、沼池地10. 63公顷、裸土地11. 16公顷、裸岩石砾地15191. 97公顷、田坎3990. 94公顷、其他532. 41公顷。
从1991年开始,县内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大力开发垦复未利用土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土地利用资源。通过调动县内人力、物力、财力和引进外来客商,进行过4次农业大开发,土地类型和变更发生较大变化。仅1992 -1995年,县内地类变更就达23种,面积1342. 05公顷。其中,新增耕地128. 19公顷,新增园地1147. 21公顷(其中香柚果园占1086.46公顷),新增林地30.258公顷,新增城镇及工矿用地30. 72公顷,新增水域2.34公顷,减少未利用土地355.7公顷。至2004年底,县内土地有163261. 51公顷,其中,农用地128846. 34公顷,建设用地4092. 95公顷,未利用地30322. 22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407. 91公顷,园地6818.72公顷,林地94293. 98公顷,其他农用地5853 .49公顷。耕地中。灌溉水田12972. 30公顷,望天田2722. 44公顷,旱地5501.6公顷,菜地210.9公顷,水浇地0.67公顷。园地中果园6472.3公顷,茶园345.6公顷,其他用地0.82公顷。林地中,有林地77857. 05公顷,灌木林地11994. 44公顷,疏林地981.7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840. 99公顷,迹地1082. 15公顷,苗圃9.8公顷。其他农用地中农村道路929. 95公顷,坑塘水面1001. 66公顷,田坎2862. 14公顷,农田水利用地1059. 74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工矿用地28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9. 9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927. 02公顷。居民点工矿用地中,建制镇508. 12公顷,农村居民点1809. 35公顷,独立工矿用地342. 79公顷,特殊用地185 .73公顷,无城市和盐田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中,公路用地319. 93公顷,无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中,水库水面855. 7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71.24公顷。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28141. 46公顷,其他土地2652. 90公顷。未利用土地中,荒草地12514. 85公顷,沼泽地9.96公顷,裸土地11. 16公顷,裸岩石砾地15133. 36公顷,其他未利用地472. 12公顷,无盐碱地和沙地。其他土地中,河流水田1593. 83公顷,滩涂1059. 0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