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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江永县大古源水库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征求意见
  • 2024-09-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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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江永县大古源水库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7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发布《禁止在江永县大古源水库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的时间为30天。

   

    江永县水利局0746-572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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