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本方案所指药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76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8日止)。
二、公示方式
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新社区永明东路325号
联系电话:0746-5723031
电子邮箱:jyxzwgk2022@163.com
四、公示内容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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