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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江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发展扶持办法》的起草说明
  • 2023-03-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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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江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发展扶持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引导移民积极主动创业,巩固脱贫成果,发展壮大移民村集体经济。

二、起草必要性。加强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起草主要依据。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7〕2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四、主要内容。

(一)扶持范围:一是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以及为农村移民增产增收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为扶持对象,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除外;二是对本县范围内发展“种、养、加”及特色产业、二三产业进行项目资金扶持。

(二)验收标准:明确种养业验收、种植业扶持、养殖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办厂项目扶持、乡村旅游扶持、个体工商户扶持标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三)移民资金筹措与管理:明确筹措资金的来源、管理制度以及支付方式等。

(四)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主体自觉接受移民管理机构的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专项稽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侵占、截留、挪用后期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明确了扶持办法的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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