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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2022-06-22 10:41
  • 来源: 县政府办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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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提升我县园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将园区打造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先导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进“五好”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局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之后,起草了工作方案草案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文件主要内容

(一)加大园区放权赋能力度。制定赋权清单,积极推进江永产业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执法权改革,推进一个平台办成园区事,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大幅提升园区行政效能。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梳理公布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开展优化编制业务流程与办事指南;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和注销便利化,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探索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推动涉企政策兑现落地。

(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洽谈即服务”对产业招商项目采取预先服务方式,在洽谈意向时,招商责任单位主动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等前期工作“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即进入供地绿色通道,县自然资源局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实现快速供地“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全面推进帮代办服务。全面建立园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全力打造“永(用)心办”帮代办服务品牌。二是推广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完善企业联系制度。建立园区“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面对面交流,收集、听取和发现影响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持续推进县级领导联系企业项目制、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销售、融资、用工、用地等问题;三是开展履约践诺攻坚行动,全面清理政府合同履约情况,推动政府承诺事项落实,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建立解决问题闭环机制,驻企联络员密切联系企业,深入企业项目了解实际情况,建立“发现问题入库跟踪—解决问题出库销号”闭环工作机制。

(五)严格规范执法监管。一是建立完善“企业宁静日”制度;二是推进执法监管联动,逐步建立综合执法;三是全面推进信用监管模式。

政策特点

以服务园区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和培育企业高效运营发展为宗旨,推进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有效构建“园区事园区办”闭环运行模式,将“园区事园区办”“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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