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和质量提升奖补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增强全县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支柱产业主导产品的技术含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快速发展,因此推出本实施办法。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7号)、《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9〕1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6〕2号)和《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永政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办法由总则、资金的设立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规范和标准、资金的申报和审批四个部分组成。
主要内容包括:
1.商标奖补。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国际商标等对象进行资助。
2.专利奖补。鼓励积极申请专利,对企业或个人申请发
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予以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予以配套奖励。
3. 项目奖补。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等予以配套奖励。
4.专利质押贷款补贴。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补贴。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通过直接补助知识产权项目,激励企业、单位、机构、个人创造发明,提升专利质量,加快专利成果转化,维护创作者的权益,推进我县知识产权创新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