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熊江昊、杨能文等人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和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2022年7月以来,江永县公安局依法对江永籍熊江昊(外号“熊猫”,男,25岁,户籍地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五一路008号)、杨能文(外号“小癫子”,男,45岁,户籍地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凤凰社区潇浦街021号)、钟成玉(外号“玉仔”,男,31岁,户籍地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城西路068号)、熊鹏辉(男,27岁,户籍地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塘子下村一组10号)、周春兰(女,29岁,户籍地湖南省江永县兰溪瑶族乡棠下村七组269号)、蒋国文(男,45岁,户籍地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江丰村二组268号)等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为彻查熊江昊、杨能文、钟成玉、熊鹏辉、周春兰、蒋国文等人违法犯罪事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熊江昊、杨能文、钟成玉、熊鹏辉、周春兰、蒋国文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一、敦促其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熊江昊、杨能文、钟成玉、熊鹏辉、周春兰、蒋国文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
三、曾遭受过熊江昊、杨能文、钟成玉、熊鹏辉、周春兰、蒋国文等人不法侵害的被(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被(受)害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敦促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犯罪充当熊江昊、杨能文、钟成玉、熊鹏辉、周春兰、蒋国文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尽快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来访来信地址:江永县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江永县公安局扫黑办工作人员:张警官,电话:18942586522(已征求本人同意)陆警官,电话:13974629790(已征求本人同意)
江永县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