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王翦戍都庞,请准设营浦县,属长沙郡,县北部为营浦地。
汉元鼎六年(前111),在县西南置谢沐县(境内有谢水、沐水、故名),属交州苍梧郡,同时析长沙郡,置零陵郡,营浦政隶荆州零陵郡。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至南北朝,谢沐属临贺郡(宋改临庆国),营浦属营阳郡(西晋改零陵郡,梁改永阳郡)。
随开皇九年(589),并谢沐、营浦为永阳县,属永州总管府(大业三年改零陵郡)。
唐武德四年(621)属南营州。贞观八年(634),置道州江华郡,县省入营道县,天授二年(691),复置永阳县,属道州。
唐天宝元年(742),以永明岭(今都庞岭)定县名,改永阳县为永明县,属道州。
宋建隆元年(960),永明属湖南路道州江华郡。
宋熙宁五年(1072),撤永明县建制,将允山、允平、文德、谢沐、永川、崇福六乡划入营道县,兴化一乡划入冯乘(今江华)县,永明设镇。宋元佑元年(1086),恢复永明县建制,属湖南路道州江华郡,县治设今县城潇浦镇的潇水河南岸;宋景炎二年(1277),永明县属岭北湖南道道州路总管府。明洪武元年(1368),永明县属湖广布政司永州府;洪武九年(1375),属永州府道州;清康熙三年(1664),永明县属湖南布政司(后改省)衡永郴道永州府;清雍正十年(1732),永明县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民国元年(1912),永明县属永州府;1915年,废除府州制,保留道,永明县属湖南省衡阳道;1927年12月,湖南省划为九个行政督察区,永明县属第九行政督察区;1940年4月,湖南省调整为七个行政督察区,永明县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1日,永明县和平解放后属永州专区;1950年5月,永州专区改称零陵专区,永明县属零陵专区;1952年,撤衡阳、零陵、郴州专区,设湘南行政公署,永明县属湘南行政公署;1956年3月,改永明县为江永县(因江华划两区一镇入县,取江华、永明首字得名);1962年,复设零陵专区,江永属之;1979年,零陵专区改称零陵地区行政公署,江永县仍属之;1995年11月,撤零陵地区行政公署建制,设永州市人民政府,江永县属永州市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