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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永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03-27 17:1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永县税务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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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江永县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点内容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和教育培训“第一课题”,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普法培训计划》。2023年,共组织4次法治专题学习、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税务干部常用法纪知识线上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学习平台,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领导讲法等线上线下形式,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税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江永县法治办、江永法制办要求,将依法执政纳入目标管理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扎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江永县税务局2023年普法培训计划》,要求系统内各部门在开展各类培训中均需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内容,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全员覆盖。一是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我局与江永县千家峒学校、松柏中学取得联系,开展税法知识进课堂、税收知识竞赛、签名等活动。二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主题,开展纳税人学堂、税企结对共建、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切实把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永新篇章的重要举措三是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六进”活动,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各股室组织人员学习宪法小手册。组织“税宣小分队”走街入户进企业宣传宪法,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方式让宪法宣传贴近群众生活,走进百姓心里,营造学法、知法、普法良好氛围,促进宪法精神入脑入心。四是圆满完成行业学法考法。2023年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12人,其中符合免考条件的11人,应考人员101人。实现了参学率、学分达标率、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五率”100%。

(四)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聚焦主业,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我局持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一如既往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做到了应收尽收,坚决遏制了“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全县税费收入共完成81479万元,同比增长率14.2%,为江永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多措并举,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丰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形式,成立税收志愿服务小队,按照“分类细、宣传细、服务细”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讲,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制定适用每户企业的税费政策指引。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同时,安排专人到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进行政策解读和相关税费申报表单填写指导,避免纳税人因不懂政策而导致的错误申报,节约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大大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作“一户一策”税费政策指引,实现问题的精准分析,症结的精准打通,积极为民办实事解难题。2023年共落实减税降费1118.79万元,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共1956户次,正常企业完成应享尽享。

(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以来,各基层执法工作人员以《湖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基本准则,对各种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维护了税收法律的权威和正常的税收工作,2023年全年税务行政处罚828户次,罚款金额283500元。2023年未发生因执法过错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一方面在税务执法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信息更新和调整,完善线上公示平台公示内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公示内容在县局门户网站、信用永州及时公示。二是开展税收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为各职能部门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并按指引规范使用,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的痕迹化、规范性管理。三是严格审核,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严格法制审核工作流程,达到审核标准的,强制启动法制审核流程,做到应审尽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法制专项培训、重点法治工作的推进落实、跟踪监督检查法治工作的落实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执法工作有待提升。一是在上级部门的交叉检查、执法督察中发现少数执法过程存在适用程序错误、政策把握不准、审批手续超时等问题。二是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需更规范。

(二)执法力量有待加强。随着依法治税深入推进,改革后各项工作日趋精细化,对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局现有法律专业工作人员9人,公职律师遴选到市局就职,依法治税力量有待加强。

(三)内控工作有待重视。部分税务人员认为内控只是部分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导致内控意识逐渐弱化,对待行政执法的纠错不够重视,防范执法风险的目的得不到有效发挥。因此,必须增强内部控制考核,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基准》对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江永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绍军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践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法治监督机制、加大法治考核力度为保障,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

把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列为“核心工程”,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请示汇报。

(二)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点内容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和教育培训“第一课题”,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普法培训计划》。

(三)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江永县税务局2023年普法培训计划》,要求系统内各部门在开展各类培训中均需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内容,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全员覆盖。

(四)抓好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带领党委班子持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一如既往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管、优化服务,使税收法治建设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开展,做到了应收尽收,坚决遏制了“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重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相关环节关,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更好地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六)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关政策

督促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依法行政,把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与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党建引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充分带动全局干部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认识。

(二)持续抓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法律法规、三项制度、涉税争议前置操作解析等专项培训,重点抓好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发票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二是对政策内容进行提炼,让大家一听就明白、一看就清楚、一想就懂得,不断增强宣传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充分发挥税务宣传小分队作用,实现法治宣传全面覆盖。

(三)持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一是提升对优化执法方式的认识,深化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公开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公示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音像记录管理,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升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税务环境。二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执行第一批、第二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14项事项,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持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一是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对全局税收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内容包含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文书的制作及送达等方面,着力提升税务执法水平,抓好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合格率和优秀率。二是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深入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三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的法定要求,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及时补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同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扩充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培养使用力度。

(五)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和防止虚收空转、违规预征、提前征收、违规调节收入等风险,不断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决不能收过头税费。二是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监察部门双管齐下,对执法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追究,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指标可量化考核,逐步完善行政管理,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权责一致、失责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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