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江永县财政局党组开展第六轮常规巡察,2025年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江永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共江永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江永县财政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修改版)(江永财发〔2025〕25号),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少倩同志负责巡察整改日常联络、督促整改情况及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划分,突出整改重点。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应职责分工承担直接整改责任,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在全面铺开整改工作进程中,精准锁定重点难点,直击问题核心,着重攻克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层面存在的顽瘴痼疾,着力化解班子凝聚力不足这一突出短板,力求各个击破、标本兼治。
(三)全面统筹兼顾,严格抓好落实。江永县财政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全力推动全县财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责到位、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持续加强学习,2025年6月16日已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明确了加强对征缴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责任。建立健全制度,2025年6月13日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永财事务发〔2025〕2号),明确了非税收入的征缴范围、标准、流程等方面的规定,通过法律手段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行为,为非税收入的征缴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2025年7月31日出具了《江永县财政局2025年度非税收入检查情况的报告》。完善工作流程,已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发放征缴流程指南书。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征缴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误差和风险。二是摸清国有资产底子。已出具2023年、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显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较上年增长0.20%。负债总额较上年增长4.17%。净资产较上年增长-0.79%。《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显示,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账面净值),较上年增长-1.31%。负债总额较上年增长-12.15%。净资产较上年增长1.52%。根据《江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永政办发〔2022〕6号),我局于2025年4月17日出台《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江永财发〔2025〕14号),将依托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板块在县级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根据国有资产月报,截止2025年7月31日,我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环比增长0.57%。负债总额环比增长-3.07%。净资产环比增长0.96%。年底将通过资产内控管理机制,在资产年报系统报送2025年全县事业单位的资产年报。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准确、资产处置合法合规,资产管理股将根据《江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永政办发〔2022〕6号)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宣传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资产的出租、评估、处置等相关业务,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依据各单位财务报表上报国有资产月报,每年年初上报上年度资产年报,要求各单位真实填报各项报表数据,切实核清每年单位资产底数。三是强化财政投资项目评审。2021年4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出台《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江永财发〔2021〕35号),制定了项目结算超预算的审批流程。2022年11月,江永县财政局印发《江永县财政局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永财发〔2022〕60号),创新建立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考核机制。2024年5月6日印发《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通知》(江永财发〔2024〕19号)。自2021年4月《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试行)》(江永财发〔2021〕35号)实施以来,县财政评审中心已创新建立全过程管控机制,通过事前介入项目可行性研究、事中动态跟踪实施进度、事后严格把关结算审核等举措,有效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三年来,评审中心累计提出合理化建议120余条,推动超预算现象得到根本性扭转:属于2021年及以后建设项目的,2022年结算超预算项目19个,2023年降至5个,降幅达57.9%;至2024年实现超预算项目“零发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以财辅政作用不够充分,财政监督管理有欠缺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温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5年7月14日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内容,提升对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思想认识。2025年5月17日,已组织学习202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是认真落实制度。已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议题。明确第一议题学习时长、形式,将学习情况纳入会议记录。2025年初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会11次,11次落实“第一议题”,占比100%。2025年3月25日已根据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江永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按阶段完成财政性资金争取目标。2025年上半年完成半年目标任务的78.99%。2024年,江永县地方收入在永州市排名第八,2025年第一季度江永县地方收入累计在永州市排名第七。
3.财政监督管理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2025年3月25日已出台《江永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财会监督机制;2025年4月7日制定《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项目计划》;2025年5月15日出台《江永县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实施方案》,将银行账户清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夯实、乡镇财政规范整治纳入工作重点,并已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台账。财政监督股根据《江永县财政局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惠农补贴资金行政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永财监〔2024〕1号),发现并纠正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挤占或违规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021-2023年多起违规领取惠民资金已退回。财政监督股将继续根据该文件对惠农补贴资金加强行政监管。二是持续强化乡财监管。2025年2月出台了《江永县2025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方案》。要求乡镇及财政所对所有项目实施项目库管理,乡镇、财政局及财政所对项目立项、公示、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已于2025年4月中旬实施乡镇财务人员培训,培训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农村集体财务制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责令乡镇清理债权债务,归还各项目债务。2024年7月15日收到邑口村村干部用于该村腐竹厂厂房建设。2025年3月31日已登记桃川镇富隆村、大地坪村、白美村三个村各项目资金用于购置桃川农贸市场门面的固定资产账务。三是核查非税漏缴迟缴混缴款项。出台了《江永县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财务管理办法》。并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规定,对各有关执行单位开展2025年度非税收入检查。7月16日至11月30日我局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各执收单位采取单位自查与进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检查,重点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流程、非税票据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收费项目、资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涉及非税收入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上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等。经核实允山中心幼儿园自2023年9月起该校已经将伙食费、保教费全部上交教育缴费电子系统。兰溪中心幼儿园自2023年9月起该校已经将伙食费、保教费全部上交教育缴费电子系统;高泽源国有林场剩余资金已催缴并于2025年3月4日上缴非税;桃川中心幼儿园2024年上期将保教错缴至代收费,已于2024年6月25日及时更正缴至国库;粗石江中心幼儿园2024年下期将保教费于2024年11月22日及时更正缴至国库,并责令其学习财政科目,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错误。四是摸清国有资产底子。我局根据《江永县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江永政办函〔2023〕15号),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国有“三资”清查。并制定《江永县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任务清单》争取在2023年-2025年,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精准清查政府拥有、管控的国有“三资”。资产管理股已通知教育系统和融媒体中心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县教育局形成了《关于夏层铺镇雄川小学、潇浦镇石角村小学未体现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报表中的问题整改报告》,完善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报表。2025年6月26日收到江永县融媒体中心提交的《关于点广传媒股票相关情况的说明》的情况说明,融媒体中心持有广电传媒股票信息已在方正证券变更完成,相关持股信息已交资产管理股留存。五是完善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5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政府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及审批流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1〕29号)文件,于2025年出台了《办理政府采购注意事项》,已责令高泽源国有林场、住建局补办采购手续,于采购平台公示信息。
4.履行全县财会人才队伍建设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制度。2025年4月24日印发给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江永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夯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对照本办法要求,通报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5年4月28日组织开展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和内控报表编制实务培训班”,来自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场的财务工作人员共180人参训。三是规范会计核算秩序。会计股于2025年3月24日对违反了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的20个单位下达了整改提示函,20个单位均已解除非本单位人员的聘用合同。2025年5月15日印发了《江永县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乡镇财政下达通知,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肃财经纪律,推动我县财政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稳健、高效。2025年7月7日,江永县财政局转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会计基础管理十条>的通知》,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夯实财政会计基础,防范财务风险,提升治理效能。
(三)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仍有欠缺,风险防控意识有待提升,内部管理风险点较多
5.采购、财评、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5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开展系统性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核心法规,切实提升预算编制能力和依法采购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已于2022年11月10日制定出台《江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工作实行“一项一考核”的制度,安排给中介机构审核的每个工程,全部通过财政评审中心认真复审,以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复审结论为依据再反馈给业主方对审,确认审核结果。并建立评审三级复审核制度,要求评审人员、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三是追责问责。已根据《上江圩镇中学综合楼、食堂扩建、运动场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报告》(江永审报〔2022〕7号)第四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工作失职,导致中介成果出现重大失误”和《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对负责该项目的预、结算咨询服务机构扣减服务费,即:预算审核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扣减预算审核费;结算审核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扣减审核费。经办结算复核人员何起升已于2022年4月辞职、张成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聘。四是规范流程。针对中介机构审核项目,严格动态考核。实行“质量红线”管理,凡经中心复核或审计、巡视、巡察抽查发现误差率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11号)规定标准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中心复核人员负责对中介机构审核的每个工程进行严格考核,从评审质量、时效、服务态度、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计分,最终按其分值计算其工程的审核费用。通过百分制考核中介机构的审核业绩,督促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评审,建立完整工作底稿,做到项目情况清、发现问题准、审核证据足、结论建议实,有效控制中介机构的审核时效性、准确率。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聘请合同到期,决定不再与其续订合同,并决定对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除名处理,取消其“江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资格。采购股依据《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永财购〔2022〕1号)文件,制定单位内部采购流程图,细化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与审批流程。五是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财务进行处理。2025年1月开始设置了专项账套,进行专项账务处理。农业农村股以2025年1月份账务为例出示了资产负债表、科目汇总表、总账余额表、收入支出表、国库支付流水。
6.内控制度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2025年1月3日收回内部来往借款。收回2021年1月代扣新进公务员2020年代垫个人社保费。7月14日局党组听取县财政局其他应收款整改情况说明,会上就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个人借款要求及时收回,单位挂账款项核查清楚,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并强调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加强报账程序管理。2025年9月28日修正出台《江永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江永财发〔2025〕30号)。补全相关凭证签字手续。三是追责问责。2025年7月7日局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提醒相关人员重视其他应收款项清理工作,明确责任,要求尽快梳理应收款项明细,分析原因,拿出方案及时处理。并对今后报账票据严格审核,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收单时仔细审核票据,签字不完整的不予报账。
(四)选人用人存在短板,内部沟通协作急需加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
7.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5年6月18日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学习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员的八项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2025年5月17日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的重要讲话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二是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已于2025年5月17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2025年5月28日印发《江永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江永财发〔2025〕17号),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各领导干部之间沟通配合。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各股室(中心)职能,明确主责与协办事项,消除职责交叉或模糊地带,避免因权责不清导致的推诿。办公室制定资料移交清单台账,每年归档各股室收发文件及重要工作资料,现已将会计核算中心遗留档案情况呈报局党组会研究后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创先争优意识。2021年县财政局陈某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中共江永县财政局委员会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23年时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李某被评为江永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县财政局人事股唐某被评为江永县优秀共产党员。2025年6月9日向县直属机关工委报送2名优秀党员的先进典型案例材料,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明确奋斗目标。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跟踪,确保各项资金分批分期发放到位,国有资产登记入库、向上争取资金按阶段完成、来往款项及时清账。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实现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持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巩固党风廉政建设。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财政监督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5725051;电子邮箱czj57238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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