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审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6日至7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江永县审计局党组开展第四轮常规巡察,2023年11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江永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2次党组会,组织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江永县审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推进落实工作。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定了12条26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实行整改任务清单制度,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安排专题学习。2023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实效性。2024年,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创新研究审计方式,对县水利、县公安2个行业系统进行全链条全域性审计,有效拓展了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通过审计创新,以达到审计一线、促进一片、规范一域的目的,从而实现审计质量最优化。二是规范中心组学习。完善了《江永县审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进行了明确,安排局党组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交流发言,推动理论学习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并围绕“六个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专题开展8次研讨交流。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召开党组会议10次,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次。
2.意识形态工作制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压实意识形态责任。2023年11月19日成立了江永县审计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梳理和宣传,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在市级媒体上稿2篇,在省级媒体上稿5篇,报道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志愿活动、纪审联动等。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学习了永州市审计系统先进模范的典型事迹,充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先进典型的要求,争先创优、奋发向上。2024年5月推荐已退休的原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利生为2024年第二季度“永州好人”。
3.局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效。根据省审计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审计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完成9个左右,保证有计划地完成重点对象的审计全覆盖。2023年我局完成了6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比上年度增长200%,审计发现问题82个,提出审计建议28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件。二是汇报 建议修改为 加强审计力量。2023年新调入了2人,并积极向市委领导汇报,计划调剂划入江永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4个事业编制,增强审计队伍力量,推动审计全覆盖工作。三是加大对部门预算和县属国企的审计力度。2023年,我局完成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三家县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财政预算审计项目中,利用大数据审计对全县所有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筛查,财务审计覆盖率达100%;2023年11月完成了县自来水公司资产收益审计项目,收缴违规资金121.95万元。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7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6263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55个,固定资产投资涉及核减投资额260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8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42万元,挽回或避免损失2437万元,移送处理有关问题事项9项,审计提出建议43条,被采纳建议43条,采纳率100%。
4.审计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整改落实。明确了审计整改的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具体专人负责推进对接等相关工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2024年4月23日,对5家单位 建议修改为 县直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下达了审计整改督促函5份,并得到整改反馈情况。二是健全整改机制。我局将2023年审计发现的71个问题纳入《江永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实施台账管理,建立由被审计单位情况反馈,审计组跟踪督促,法规审理股对账销号的工作机制,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审计组的监督管理责任和责任股室督促检查责任,对不积极履行审计整改责任、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整改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三是提升专业水平。2023年,组织了3名内审队伍干部参加省内部审计培训,另安排5名干部外出参加培训;2024年2月18日-21日,组织开展了为期四天的春季业务培训,21人参训,围绕财务管理政策、优秀项目、内审知识等内容进行培训,帮助审计人员进一步夯实审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内审指导。2024年4月2日,分管领导和内审专干对县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现场审理了县教育局内审项目2个,解答问题5个,指导协助县教育局更好地开展内审工作。
5.在县域经济发展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力量发挥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全县经济领域自查自纠。2024年3月4日,要求35个责任单位对照《重点自查事项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其中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违规出借资金列为重要内容,共查出5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在整改中。2024年3月27日,邀请市审计局经责室主任对4家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监督,发现问题19个,涉及金额41231.66万元,目前已全部在整改中。2024年4月15日,在2024年第六次县委常委会上对自查自纠和审计监督情况做了汇报,并提出审计建议11条。二是扎实开展财政收支审计。2024年3-5月,派出审计组对2023年江永县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涉及专项债务问题2个,并对县财政有无违规出借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未发现相关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以人民为中心和审计为民的理念树得不够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审计项目突出民生重点。着力开展民生审计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完成对畜牧水产专项资金和两个保交楼等民生审计项目,并正在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审计,同比上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增加400%,其中保交楼审计项目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890万元,有力地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审计时加大了对源头性、体制性、深层次问题的挖掘。例如:在开展上江圩镇中学的投资审计项目时,发掘了“财政评审中介机构亟待加强管理”“我县中小学建筑消防验收问题亟需高度重视”等问题,撰写审计要情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馈,并推动县财政局完善制度,出台了《江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江永县中小学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形成审计研究文章,供县政协委员参考。三是落实审前调查制度。在开展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审计项目前,与县委巡察办进行了工作协作,查询被审计单位的巡察档案,对被审计单位形成一个初步的认识判断。四是树牢审计为民意识。在2023年完成的3个投资审计项目将保障农民工工资作为了重点审计内容,督促工资发放到位,其中飞龙工贸审计项目追回工程款72万元,对监理公司处罚5.75万元;盘王大道建设项目核减资金242.98万元;在上江圩镇的自然资源审计中,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了重点审计内容;在县人社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将2021年以来的37个工程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内容进行了统计梳理,落实农民工工资179.58万元;在江永县义务教育营养餐专项资金审计中,配合上级审计机关收缴资金107万元,党纪政纪处分4人次,组织处理20人次。2024年已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4件。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会活动。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工会分管领导亲自把关,将超标准发放金额具体到人,制作明细表,要求领取人足额上交。2024年2月20日,已将工会活动违规资金上缴县纪委专户。三是进行谈话提醒。2023年12月15日,局党组书记对工会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深刻剖析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按照工会规定开支活动经费,避免今后出类似问题。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业务。2023年12月29日组织局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学习单位财务和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对应从局机关列支却从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政府及部分开支发票无经手人签字问题,由于账本已无法修改调整,2023年12月15日,局党组书记对有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规范财务流程。政府采购时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先批准后使用”原则进行审批,如:在2024年2月27日购置台式电脑时,我局严格按照程序,经县保密局和县采管办审批后,依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无特殊情况,召开会议一律不安排工作餐。对确因时间、路程等因素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乡镇(除潇浦镇)参会人员,按标准安排工作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边缘化倾向。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研究党建。2023年12月15日,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规章,总结2023年党建各项工作,并讨论2023年12月党支部活动计划,分析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努力提高党建水平。2023年,以列入省审计厅党建联系点为契机,推动党建引领,审计提质增效。二是做好资料归档。2023年,局党支部如期按照要求组织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党员大会、机关党支部书记上党课、4-6月份支委会等会议,但资料没有及时记录整理归档,目前已完成相关会议活动资料补充归档工作。三是认真召开党员大会。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局党支部召开了4次党员大会,大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未再出现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代替“党员大会”的问题。四是强化退休党员管理。根据规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并邀请退休党员参加,针对不能参加的退休党员,以群内学习的方式传达会议精神。2023年12月29日的全体党员会议,我局邀请了退休党员到会参加了民主评议党员。
10.党支部补选工作不严肃,未按程序开展。
整改进展情况:局党支部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支部书记杨福印明确要求党支部做好自查,规范执行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有关工作。在选举投票时,安排了监票员、计票员对换届纪律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将投票人数和收回的选票数加以核对,如实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履职尽责,确保风清气正。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学习,研究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在会前征求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会中,班子成员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按照问题清单,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22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和党支部高度重视,首先是召开党组会和支委会,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作了安排部署,制定了会议方案。其次是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分别与支部委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委员分别召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最后鼓励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各支委和党员找到自身不足,在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踊跃发言,扎实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党员环节,党员和群众代表认真填写测评表,选出了两名优秀党员。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首先是局党组和支委会及时召开会议,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决定在每个月初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当月支部工作。其次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计划,明确活动内容、党课讲授者、影片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四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局党支部要求在2023年底前组织开展两轮谈心谈话活动,2024年1月前,在支部书记和支委之间、支委互相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共进行了12人次的谈心谈话,增进了了解和互信,提升了党支部的凝聚力。五是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认真组织了2023年7-12月份的支部委员会,2次党员大会,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党员讲党课,观看了6次党建教育片,组织了6次党员实践活动,2024年1月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12.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2024年3月29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2024年元旦、春节前,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审计组长加大审计现场管理专项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审计现场纪律检查办法》,2024年1月24日,局党组对赴县人社局、县发改局等审计组开展了现场纪律检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二是严格纪律回访制度。2023年被审计单位向我局反馈了各审计组廉政纪律情况,截至目前,已收到7份回复意见单,均无问题反映。三是规范廉政监督员制度。巡察反馈后开展项目的审计组廉政监督员都已由在职在岗的党员兼职,并充分履行廉政监督职责,从严抓好了审计组“八不准”审计纪律执行等审计现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落实,确保廉洁从政。2023年县审计局未出现廉政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为重要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含义,着力强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营造“对党忠诚、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审计生态。
(二)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坚持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任务,局党组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和整改方案,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措施,坚决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本次县委巡察成果,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认真整治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大义、责任、奉献”的审计铁军,为推动新时代江永审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5723771;电子邮箱jysj4033@163.com。